校屬各單位:
為認真執行教育部及自治區招考委關于招生工作規定,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健全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防范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現就嚴肅招生工作紀律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部門要深入推進“陽光招生”,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計劃、程序、范圍及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招生咨詢及考生申述渠道公開,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時間、辦法和要求進行,不得違規操作。
二、招生工作人員要強化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準直接或間接接受考生家長贈送的禮金、禮品、紀念品、有價證券等,不準接受考生家長的宴請等消費娛樂活動,不準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不應公開的信息。
三、全校教職工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不得接受考生及家長的請托,不得從事任何影響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活動,不得索要或接受家長或考生的“活動費”“關系費”等。
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批準或默許各種利用學校名義從事虛假招生宣傳、違規招生、違規收費等損害學校聲譽、侵害考生利益、擾亂招生秩序的活動。
學校紀委將加大招生工作監督檢查力度,及時調查核實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對招生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規違紀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依紀依規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不僅追究責任人的直接責任,而且要追究領導責任;對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程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0772—2686025;0772—2686375
監督舉報郵箱:gkdjiwei@163.com
中共廣西科技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