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制度改革還將繼續向深水區挺進,在政府管理、學校自主辦學與社會評價間逐漸尋找平衡點
教育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單位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自主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消息一經傳出,便引發眾多 媒體轉載,許多網站在制作標題時更把破格復試當成一項創新之舉來推薦。
其實,對研究生錄取工作來說,破格復試并不是什么新鮮事。但是,它對于社會輿論來說,又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因為只要一涉及自主裁量,便有可 能引發公眾對高校濫用手中權力的擔憂。比如綜藝節目“中國好聲音”第一季冠軍梁博在去年的考研初試中失利,其所在高校擬對其破格錄取,卻在公示階段引發公 眾質疑,最后破格錄取只能不了了之。
在筆者看來,教育部門劃定基本的公共科目成績,高校自主確定復試分數線,同時允許高校對少數未達基本分數要求的學生,實行破格復試,是把政府宏 觀管理和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相結合的做法。實踐證明,只要政府部門制訂明確的規定,并加強監管,完全可以做到破格錄取的透明、規范。
今年,教育部就對破格復試給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包括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不得單純 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第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 單位碩士生招生總規模的3%。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執行以上意見意味著,完不成招生計劃的中西部高校,不得以破格復試方式來完成招生計劃;生源充足的東部高校,也不能增加計劃,對考生實行破格復 試、錄取。以前,一些高校尤其西部地區高校招收研究生時常常“吃不飽”,將分配來的研究生指標返還教育部,而生源充足的高校則申請追加計劃,多招學生。這 就把高校的破格權力限制在一定范圍之內。
另外,按照各地教育部門的要求,對破格進復試的學生,必須進行公示,公示不合格,將不得錄取,這也是對高校錄取過程的監督。
當然,用計劃手段來“宏觀管理”高校招生,還只是權宜之際。當前,盡管我國的研究生招生已經是所有招生工作中,高校自主權最大的,但也還存在一 個問題,即每個學生只能報考兩所學校,每個學生在考研中只能拿到一張錄取通知書,學生并沒有充分的選擇大學的權利。如果能擴大學生的選擇權,政府教育部門 對學校的“宏觀管理”還可以進一步減少。比如,學校可以結合辦學定位和教育質量,自主確定招生規模;學校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制訂具體的錄取標準,并監督職能 部門落實。如能深入推進這方面改革,必將進一步釋放學校的辦學活力,招收適合本校培養目標的學生。
而這樣的改革,也將為統一高考推進考試招生相對分離的改革提供借鑒。今后,高校招生制度改革還將繼續向深水區挺進,實行管辦評分離的教育改革和教招考分離的考試制度改革,在政府管理、學校自主辦學與社會評價間逐漸尋找平衡點。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