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及總體要求 1. 意向承租方一旦參與本次招租活動,即被視為接受了本招租公告的所有內容,如有任何異議,均需在報名截止日期三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2. 意向承租人須對所投產品、方案、技術、服務等擁有合法的占有和處置權。在法律范圍內,如果出現文字、圖片、商標和技術等侵權行為而造成的糾紛和產生的一切費用,出租方概不負責,由此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應承擔相應后果,并負責賠償。承租方為執行本項目合同而提供的技術資料等歸出租方所有。 3. 標的按現狀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現場查看出租標的、向出租方咨詢。以充分了解出租標的狀況,凡參加競租者均視同已經實地踏勘和咨詢,確認接受出租標的范圍、面積、瑕疵等現狀。上述面積數據僅供參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積增減而調增或調減。 二、招標需求與要求 1. 招租內容:眼鏡店運營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眼鏡的供應、銷售、驗光、配鏡等服務。 2. 商品種類和質量:承租方應提供豐富多樣的眼鏡產品,包括近視鏡、遠視鏡、老花鏡、隱形眼鏡等,以滿足不同師生的需求。同時,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提供相應的質量保證。 3. 價格要求:承租方應提供合理的價格,確保師生能夠享受到實惠的購物體驗。價格應不高于市場價,并提供相應的價格證明。 4. 承租方資質:參與報名的承租方必須具備相應的經營資質和許可,包括但不限于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驗光配鏡資質等。同時,承租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 服務要求:承租方應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專業的驗光服務、快速的配鏡服務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務等。 三、意向承租人需知 1.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每年租金按十個月支付。根據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則,在當月10日前承租方支付租金。若超出兩個月不足額支付租金,視承租人放棄租用,出租方有權用履約保證金抵扣應交的租金并解除租賃合同。 2. 經營范圍:意向承租人只能自營本項目,嚴禁超范圍經營,嚴禁以任何形式轉包、分包等,以上規定若有違反,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罰款,第三次取消承租方的經營資格并全額沒收承租方未到期的承包款和經營履約保證金。 3. 承租人享有 1 個月的免租裝修期(含在 3 年租期內),免租裝修期內承租人無需交納租金,但仍需承擔物業費、水費、電費等其他費用。 4. 租賃期限:3年。 四、意向承租人經營要求: 1. 履約保證金支付方式:合同簽訂之日前3個工作日內交齊首年合同期3個月房租作為履約保證金。 2. 租賃期內,因學校發展建設需要拆遷、規劃調整或政府行為、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承租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由此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無違約的情況,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承租人。非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租賃方應提前兩個月通知承租方。 3. 承租人經營期滿后,門面原有的學校的設備應全部無償移交給招標方,全部裝修好的(除空調外),外線、內線、燈等不許拆除,如承租人中途無故退出,也應全部移交,若有故意破壞行為,以履約保證金扣除相應款項。 4. 承租人負責門前三包,疏通因使用造成的下水道堵塞,保持環境整潔,處理好相鄰關系。配合校園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 5. 承租人經營期間,必須負責門面設施設備的安全完好,自行維修維護并承擔費用,保證門面能正常運行,如水電設施維修、下水道堵塞疏通等問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負責。 6.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接受配合工商、稅務、公安、消防、衛生、勞動等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守法經營,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承租人經營期間,應自覺按我校規定及物價部門、市場行情規定銷售物品,不能隨意抬高價格,因違法經營被相關部門查處的,由承租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招標方有權收回經營權并依據相關法規做出相應處罰。 7. 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氣、物業管理、營業稅等費用,由承租人負責支付。 8. 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要改變原租賃用途,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承租人對招標方所移交設施負有保管責任,不得擅自變賣或處置招標方所有的財產。 9.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是房屋的實際管理人,承租房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10. 承租人期約滿后,移交回到我校時,應當保持房產及附屬裝修設施處于完好狀態,并不得向招標方提出承擔改造修繕費用的要求。 11. 承租人承租后,必須按中標價簽訂租賃合同并履行職責(租賃合同另定),簽訂合同后給予一個自然月布置與裝修門面(含在3年合同期內)。如承租時隨意報價并承租后不簽訂合同,均不退還招租保證金,并列入學校黑名單,今后不得在學校參與任何項目。 12. 經營者在承包期結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合同后十日內必須全部搬離經營場所。 13. 除合同約定條件外,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14. 經營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所需的各種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從業證、健康證、行業許可證等相關的證件),須在簽訂合同30個工作日內辦齊所須的經營證件,證件未齊全者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房屋,另做處理。 五. 成交簽約。 1.(1)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統稱承租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報名時上傳材料的紙質文件(詳見本公告“報名手續的會員注冊、報名”)到簽約地點與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簽署《成交確認書》前,交易所將對承租方提交紙質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發現承租方不符合本項目“承租方資格條件”的,將不予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取消其最終承租資格。 (2)承租方應于《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簽約地點:柳州市 承租方須負責購買和辦理承租標的的火災公眾責任險或財產險等保險,費用自擔。 交易稅、費承擔。本次出租成交價為含稅價格,交易過程中涉及的稅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稅義務人承擔,具體稅費金額以稅務部門規定為準。 標的交付:標的目前處于非閑置狀態,由原承租人繼續使用,標的清退騰空工作由出租方負責,清退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交付標的,因清退可能涉及評估、協商原租賃合同租金結算、標的恢復原狀、標的維修等問題,承租人同意承擔標的交付時間不確定的風險及自愿承擔因此產生的各項成本。若清退工作無法完成的,或對標的原承租人的前期投資補償相關事宜無法協商一致的,則取消交易,交易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承租期間如承租方未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其他未盡事宜在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 |